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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歌者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制作的案件动漫《草原上的歌者》上线啦!
03:05真实案件回顾
王某等人非法狩猎百灵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内蒙古检察机关、内蒙古审批机关保护野生动物十大典型案例,被中国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年,在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犯罪嫌疑人利用60斤毒药毒杀只百灵鸟,司法鉴定认为涉诉百灵鸟价值为.97万元。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决3名被上诉人赔偿涉案鸟类被毒杀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97万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检察官说#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锡林郭勒盟是野生动物种类数量较多的地区之一,但是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和不良消费的影响,一些不法之徒利欲熏心,致使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政策、法令法规的实施与开展举步维艰。
#倡议书#
文明观鸟,不干扰鸟类迁徙,保护鸟类栖息地。
充分尊重野鸟生活的自然规律,不强行驱赶鸟类,不随意对鸟类投食补饲,避免人为因素致使鸟类滞留或延期迁徙。
不将野鸟当宠物饲养,文明观鸟、文明摄影。
不随意救助病鸟、伤鸟、雏鸟,因特殊情况确需救助的,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鸟。
不伤害、不捕杀野生鸟类,发现有捕捉、投毒、猎杀野鸟、破坏野鸟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从我做起,摒弃陋习,拒食鸟类等野生动物,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的生活风尚。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科学爱鸟护鸟,保护生态环境,共建能源绿都、塞上明珠!
(来源:内蒙古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