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

自然判了毒杀4484只鸟,赔偿395

发布时间:2023/6/20 9:17:13   

百灵鸟

百灵也称为蒙古鹨、蒙古百灵,因它产于辽阔的蒙古高原而得名,被蒙古先民看作能带来好运与希望的吉祥鸟,同时也是内蒙古的区鸟,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乱捕滥猎、随意收购、贩卖。

但不法分子却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这些放声歌唱的鸟儿,非法捕猎贩卖百灵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8日发布消息,锡林郭勒盟首例保护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3男子毒杀只百灵鸟被判赔余万元。

百灵鸟惨遭毒杀森林公安千里追逃

年1月16日,当森林公安民警巡查到乌里雅斯太镇第九加油站北1公里一处草滩时,发现当地百灵鸟大面积死亡。通过现场勘查及对百灵鸟死体检验,侦查人员发现百灵鸟死体嗉囊内均有尚未消化的植物种子糜子,并含有一般情况下可持续30天左右降解、尤其是在碱性条件下遇水加速分解的农药成分“克百威”。

迅速成立专案工作组,一组蹲坑守候,一组排查曾经出入和途经过现场的外地人员车辆,每天24小时蹲守在室外零下30度气温的僻静处。

1月3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擒。通过审理,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供述其伙同另两名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吉林牌照汽车专程前来东乌珠穆沁旗草原猎杀野生禽类,意图销往东北地区牟利的犯罪事实经过。森林公安千里追逃,在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警方的密切配合下,犯罪嫌疑人王某庆、郝某也被成功抓捕归案。

由于犯罪嫌疑人投放毒饵的现场仍被厚厚的冰雪覆盖的,专案组考虑可能还有其他鸟类死体未被发现,为防止出现疫情和其他鸟类继续捡食毒饵,准确鉴定毒杀鸟类数量,专案组在整个春节期间采取6小时轮班制,继续24小时严密监控犯罪现场。民警采取鸣笛、燃放烟花炮竹、安插彩旗等方式驱赶鸟类,防止其继续捡食毒饵而死亡,直至气温回升,野外积雪全部融化,后续又陆续从现场周边发现只野生鸟类死体。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赔偿.97万元

经查年12月20日,王某庆、郝某青、王某财三人将苜蓿草籽和克百威配置的约60斤重的毒饵投放在事先探查好的百灵鸟栖息地,造成只百灵鸟被毒杀。

经张家口鼎盛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中蒙古百灵只、角百灵只、短趾百灵只。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及其附件《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涉案野生动物折合经济价值共计.97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透露,王某庆等三人利用毒饵非法猎杀百灵鸟仅仅是因为“有人喜欢吃百灵鸟”,他们猎杀百灵鸟后,便卖给餐饮场所从中牟利。

年5月22日,东乌旗检察院向东乌旗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过初审、终审,锡盟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司法鉴定意见涉诉百灵鸟价值为.97万元,该鉴定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判决三被上诉人赔偿涉案鸟类被毒杀,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97万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此外,年东乌旗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王某庆、郝某青、王某财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2年零6个月与2年,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非法猎捕、购买国家保护动物均涉嫌违法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但非法猎捕国家保护动物依然屡禁不止,这与部分人对“野味”的盲目追逐不无关系。其实,即使不参与猎捕,只是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保护动物,也是涉嫌触犯法律的行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规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而且从这起案件中就能看出,许多不法分子猎捕野生动物时都会采用毒杀的方式,加上野生动物自带的病菌和加工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餐桌上人们趋之若鹜的“山珍海味”很可能带有大量农药、毒药、寄生虫等有害物质。这样的野味,你真的想吃吗?

来源:中国科普网综编资料来源于中国新闻网、中国森林公安、锡林郭勒检察、爱看律师说法等

编辑:毛梦囡

审核: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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