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百灵 >> 百灵的种类 >> 和霸占遗产的渣男死磕一年是种什么体验
故事从一场长达一年的遗产争夺大戏开始。
围读这个案例,可以说从头至尾令人咬牙切齿。
刘媛(当事人女儿化名)和前夫在几年前协议离婚,当时对方把自己在外地的房子给了她,她卖了房子回湖北买了一套住房和一间商铺。
后来刘媛在加拿大认识了甄建(男方化名),两人恋爱后在加拿大登记结婚,领证没多久便回国了,各自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还购置了另一套房产。
如果不发生意外,这就是一对让人艳羡的夫妇,事业家庭两全,还有个可爱的孩子。
然而天不遂人意,刘媛患上重病,不到几个月便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这是个女强男弱的家庭,刘媛生前在事业和经济上都帮扶了男方不少,顺便提一嘴,在国外生活的时候,男方所有开销都是由刘媛承担。
后面回国后,男方的态度一直都还算温温良良,没想到妻子人不在了,性情大变。
平日里两家人相安无事,到了共患难的时候,男方的人性黑暗面就暴露无遗。
恕我直言,哪有什么“突然”性情大变呢,不过是预谋已久罢了。
让我们来品一品这位的所作所为,葬礼问题上,男方不愿意出资给刘媛购买墓地,不愿意手捧遗像。
这倒蛮符合他一贯的人设,据两位老人说,甄先生之前从未往家里添置过任何东西,虽然夫妻不分你我,但甄先生在经济上一直都如同蛀虫,只吸血不放血。
刘媛父母忍了,一心只想先让女儿入土为安,结果你们猜怎么着?男方竟然拒绝把自己的名字立在碑上,说怕晦气,到时候再娶,瘆得慌。
夫妻一场,就换来这结局???寒心吗。
不愿意把名字立于墓碑之上的我们甄先生,在抢钱上倒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意愿。
我们盘一盘目前留下来的东西:三套房产,孩子,年迈的需要照顾的刘媛父母。
肯定有读者朋友不明白,男方在生前对刘媛的遗产没有任何贡献,还能继承?先让曹乐维律师普及一下:
“对遗产有没有贡献不是不是少分遗产的理由,虐待、故意伤害甚至杀害被继承人的,没有尽抚养义务的,才是法定理由。”
但!分财产归分财产,甄先生却早已把算盘打好,说刘媛的遗产应该和小孩以及他自己的弟弟妹妹们分享,并强制要求二老放弃继承权,意思就是这房子,二老只能住。
因为二老都有疾病在身,甄先生说万一没钱治病,可以出售一套房用于急用。
字字诛心,步步紧逼,妻子才刚刚入土为安。两位老人势单力薄,根本玩不过甄先生,所以委托了丁嫣和曹乐维律师来处理遗产问题。
两位律师回忆说,刘老身体不好,当时找过来的时候用几乎哀求的眼神,把她们当成了救命稻草。
二老的心愿很简单,就是留下女儿生前居住的房子,因为里面有自己和女儿的共同生活痕迹,这是给自己的念想,也是给外孙保留母亲的记忆。他们也深知,甄先生之后一定会再婚的,这无可厚非。
急不可耐抢财产的男方,谈判的时候却是让自己的父亲带着律师出面。
对方上来就要求二老拿出30万,才同意把房子给他们。
刘老先生显然无法接受,为了女儿的丧事、墓地,前前后后的花销接近10万,根本没有支付能力。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女婿在国外花了女儿20多万,结婚期间经济来源全靠女儿,以后续墓的钱,肯定只能是小女儿(刘媛的妹妹)出。
第一次谈判彻底破裂。
而当时刘老先生因为心脏不好住院,唯一心愿就是希望丁嫣和乐维律师能在他去世前帮忙把遗产问题理清,避免代位继承纠纷。
这里让乐维律师解释一下,如果出现代位继承,刘媛的儿子代位继承刘老先生的遗产,会与刘老先生的老伴、小女儿一起分割遗产,而甄先生作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会再一次参与继承纠纷。
为了不让刘老先生情绪波动太大,两位律师在安抚之余也想尽快解决问题,前后申请了七份调查令去调查。
两位律师说,就连后面开庭的时候,甄先生本人都不现身,一直让父亲代为出庭,光是庭审就折腾了8次。
工作体面、人模人样的甄先生,可以说是无耻之尤。
庭审时借自己父亲之口污蔑二老侵占自己女儿的遗物,侵占外孙的遗产,强行抢走女儿的房产证。
而他们口中的“侵占”,只是年迈的老父母想尽力保留女儿的东西,也早就向法院列过清单说明。再说了,拿房产证有什么用?
反倒是甄先生,拒不参与庭审和谈判,全程交由父亲代理,因为他没脸在众目睽睽下提出无理要求。
在二老面前颐指气使,实际却躲在自己爸爸后面,打着儿子的名义抢遗产:
要求财产全部转移给儿子;要求给未成年人多分财产。这里插入乐维律师的科普,“未成年人可以多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但这并不是他霸总二老房子的借口。
更魔幻的是什么呢,妻子去世后,他花在妻子身上的每一分钱都要从遗产里补回来;连二老收到的女儿买的贵重礼物,都被要求拿出来分。
这年头,女儿给父母买的东西,都要被当成遗产拿出来分了??无奈虎女肯嫁犬子,犬子最后反咬一口。
案子到这里仍然没完,后面调查到二老要的房子的市价原本就低于他们应分得的遗产,也就是说,甄先生反倒还应该补差价。
这位甄先生又作妖不断,要求那套房子应该归儿子和二老按份额共有,二老当即拒绝,不想再和此人纠缠不清。
乐维律师说,两家人本有矛盾,无法共同使用房子,万一刘老因病需要医疗费,也无法独自出售,在孩子成年之前,甄先生是法定代理人的事实无法改变,会永远掺和进这个家庭的遗产分割,后患无穷。
甄先生并没就此罢休?一审判决下来,房屋判给了二老,甄先生不服上诉。
在上诉状里,甄先生已然忘记了自己曾是二老的女婿,是刘媛的前夫,胡乱解释继承法,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已经接近疯魔状态,而刘老先生再次被气到心脏病复发住院。
在丁嫣和乐维律师“跑断腿”的努力坚持下,二审维持原判。
因为男方的胡搅蛮缠历时一年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对了,和妻子生前恩爱无比的甄先生,争夺遗产时一度把局面搞到白热化,甚至罔顾二老死活,而后来得知刘老生病的前夫,却在医院看望。
真是无比戏谑的收尾。
编者结语
全程亲历办案的丁嫣律师和曹乐维律师说,这个案子和以往不同,时间跨度大,难度更大,人力和精力的调动比普通案子要大很多。
除此之外,她们也感慨这个案子中折射出来的人性考验:原本看似根深蒂固的情义,在利益面前变得不堪一击。
就好像,当今社会早已不再是那个把亲缘与感情视为神圣的年代,铺天盖地的经济制衡,感情泛滥。
我们总在新闻里看到的豪门财产争夺,几乎每天都在现实里上演,成了百试百灵的人性照妖镜。
夫妻本是同林鸟,但只可同甘不可共苦、最后为了物质把人情冷暖抛之脑后的故事却比比皆是,的确让人唏嘘。
日久才能见人心,如何在这种环境中最大限度地保全自己,竟变成了每个人都要习得的生活哲学,可叹。
虽然这个案子打得旷日持久,打得各方身心疲惫,但让两位律师最欣慰的是,最后的结局是好的,所有的曲折难度都作数,一切都是值得。
因为她们到现在都无法想象,如果无法帮当事人争取到属于他们的权利,二老今后该会处于何种境遇,可能老无所依,连念想都保不住。
当事人送来锦旗的时候感谢之情溢于言表,我知道他们一定是想说:这个过程很难,但谢谢二位律师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