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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贵州百灵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年2月7日(星期一)上午十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年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年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6人,代表股份,,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2人,代表股份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议案1.0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反对,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反对,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议案2.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反对,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反对,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文廷杰、刘敏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其他说明
公司于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袁远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袁远镇先生简历作附件一并披露。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袁远镇先生在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的任职时间披露有误,更正为“年6月至年4月”。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袁远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2月7日
附件:袁远镇先生简历
袁远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出生于年,汉族,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年西安交通大学流体机械专业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年取得四川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年南洋理工大学毕业,取得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年8月-年1月先后在贵州赤天化集团担任工程师、机修分厂副厂长。年1月-年1月在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机动处处长;年1月-年4月在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年4月至年12月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年12月至年12月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金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年12月至年1月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金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年1月-年11月在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年11月-年6月在贵州赤天化集团任副总经理;年6月至年4月在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年4月至年12月任兴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年12月至年1月任贵州汉方药业董事。
截止目前,袁远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远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